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民政厅关于2017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局、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补充通知》(云财税[2016]21号)及我省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确认,现将我省2017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名单见附件)。
附件:2017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
2018年1月15日
附件:2017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云南省杨善洲绿化基金会
2.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3.云南三益文化国防基金会
4.云南中道创业就业基金会
5.云南杨丽萍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
6.云南和谊公益基金会
7.云南华商公益基金会
8.云南省视界留学基金会
9.云南圣爱中医基金会
10.云南云投建设扶贫教育基金会
11.云南民族文化发展基金会
12.云南吴征镒科学基金会
13.云南众筹爱国拥军基金会
14.云南士恒教育基金会
15.云南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16.云南省敬老爱民促进会
17.云南省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
18.云南教育基金会
19.云南高原生态环保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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