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服务热线:13649264888
西安站
[切换城市]
登录
注册
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搜索
咨询热线
13649264888
首页
税务服务
税务代理
税务筹划
税务咨询
财务服务
代理记账
财务外包
财务顾问
科小申报
服务项目
全部服务
查询工具
税务风险查询
欠税查询
税收违法查询
税务计算器
政策查询
问答社区
资料下载
资讯中心
关于我们
关键词专题
专题总览
专题分类
导航菜单
×
首页
税务服务
›
税务代理
税务筹划
税务咨询
财务服务
›
代理记账
财务外包
财务顾问
科小申报
服务项目
›
全部服务
查询工具
›
税务风险查询
欠税查询
税收违法查询
税务计算器
政策查询
问答社区
资料下载
资讯中心
关于我们
关键词专题
›
专题总览
专题分类
首页
›
资讯中心
›
财税法规
›
文章详情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行系统非独立会计核算机构办理税务登记问题的函
👤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 来源:webtax:35944
👁 12 浏览
💬 0 评论
🕐 2026-09-23 13:17
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
你行《关于辖内非独立会计核算机构是否需办理
税务登记
事宜的请示》(
中银黑财[2004]110号
)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
一、对于你行非独立会计核算机构,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负有
企业所得税
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都应到当地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二、凡具有个人利息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独立会计核算机构或非独立会计核算机构,都应到当地国税机关办理代扣代缴税务登记。
特此函复。
👍 点赞
0
⭐ 收藏
🔗 分享
← 上一篇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 →
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基础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实施意见
评论(0)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