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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增加增值税汇缴成员单位的通知

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

哈尔滨实华石油化工公司及其所属16户加油站,原隶属于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实华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实华公司”),整体划归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省石油公司”)。根据《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及所属成品油销售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国税发〔2002〕164号),经研究同意“实华公司”纳入“省石油公司”增值税汇缴成员单位,“实华公司”应按照规定的预征率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由“省石油公司”负责汇算清缴。

                                      二OO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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