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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67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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