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东川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5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各地要立即组织稽查局和相关部门的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二○一○年一月七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57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