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违法案件公告
纳税人名称:青海柴达木硼业化工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632873710531922
地址:海西州德令哈市
一、违法事实:
通过该公司隐匿的硼酸产品出库单统计,2004年至2006年9月份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共出库销售硼酸4,094.65 吨,已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硼酸销售数量为1,434.88吨, 2,659.77吨未计销售收入,造成少缴增值税562,453.74元;2006年10月至2009年12月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间,共检查出出库销售硼酸9,203.65吨,已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硼酸销售数量为8,422.2吨,781.45吨未计销售收入,造成少缴增值税470,368.93元。以上共造成少缴增值税1,032,822.67元。
二、处理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之规定,补缴增值税1,032,822.67元、加收滞纳金885,494.64元、处以罚款531,773.48元。
三、执行情况:
截止2013年4月17日,企业将增值税1,032,822.67元、滞纳金885,494.64元、罚款531,773.48元,共计2,450,090.79元,自动履行入库。
特此公告
附件:略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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