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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违法案件公告



纳税人名称:青海联友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630103757448480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五一路6号23号楼162室

一、违法事实

2012年12月列支总公司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计入管理费用,共计金额490,689.53元。

二、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490,689.53元,补缴企业所得税122,672.39元,抵减该公司上一年度多缴企业所得税46,545.91元后应补缴企业所得税76,126.48元,加收滞纳金6,623.00元,并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38,063.24元。

三、执行情况

此案经过审理,按照法定程序向公司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3年12月19日依法执行完毕,查补入库企业所得税76,126.48元,滞纳金6,623.00元,罚款38,063.24元,共计金额12,0812.72元。

特此公告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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