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违法案件公告
纳税人名称:青海联友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630103757448480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五一路6号23号楼162室
一、违法事实
2012年12月列支总公司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计入管理费用,共计金额490,689.53元。
二、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490,689.53元,补缴企业所得税122,672.39元,抵减该公司上一年度多缴企业所得税46,545.91元后应补缴企业所得税76,126.48元,加收滞纳金6,623.00元,并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38,063.24元。
三、执行情况
此案经过审理,按照法定程序向公司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3年12月19日依法执行完毕,查补入库企业所得税76,126.48元,滞纳金6,623.00元,罚款38,063.24元,共计金额12,0812.72元。
特此公告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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