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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32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6年4月24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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