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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国税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9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6年8月30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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