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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9月11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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