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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雁塔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国税函[2007]46号)转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

                                             200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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