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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碑林区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陕国税函[2006]62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7年1月19日


———————————————— 对应法规 ————————————————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陕国税函[2006]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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