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9〕4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省局有关文件的清理工作正在进行,清理结果将以正式文件予以通知。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9]45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