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定点联系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国税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总局2014年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定点联系企业管理制度(试行)》要求,结合我市税源变化情况和大企业专业化管理需要,拟对市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进行调整。我市原定点联系企业名单下发于2010年9月,到目前为止,因上级定点联系企业调整、企业经营情况变化等原因,存在与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重复、企业停产等情况,因此从现有户定点联系企业名单中调整出部分企业,同时补充一些企业。现将调整后的市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及有关要求下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一、市局定点联系企业确定标准
(一)年度实现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及在国税征收的所得税合计数)在全市排名靠前的企业;
(二)在我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
(三)总部在西安的跨区域经营的集团公司;
(四)不包括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及其成员单位。
市局按照以上标准共选取51户定点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税收风险管理
以风险为导向,按照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完善以税务审计为核心的业务体系,创新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在防范税务机关执法风险的同时,帮助企业提升自我控制涉税风险的能力。
(二)优化个性化纳税服务
围绕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目标,以大企业需求为导向,根据其对税法适用确定性和税法执行统一性要求,提供税企合作充分、响应快速、权益保障到位的服务方式。
(三)建立专业化管理团队
按照优化资源配置要求,从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需要出发,根据大企业税收管理特点,配备相应规模和结构的专业人才,建立人才选拔、调配、培养和使用机制,确立团队化工作模式。
(四)创新大企业管理服务工作方式
积极开展调研,注意收集、研究定点联系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探索强化大企业管理和个性化纳税服务的新途径。
附件 :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略)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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