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机外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机外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1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机外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12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机外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1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机外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129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