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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机外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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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机外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1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机外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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