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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关于设立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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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设立派出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撤销原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原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原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原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原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所,原重庆市大渡口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原重庆市大渡口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税务所、原重庆市大渡口区地方税务局新山村税务所、原重庆市大渡口区地方税务局九宫庙税务所、原重庆市大渡口区地方税务局八桥税务所、原重庆市大渡口区地方税务局建桥园区税务所、原重庆市大渡口区地方税务局松青路税务所(以下简称“原设机构”),设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新山村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建胜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八桥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春晖税务所(以下简称“新设机构”)。

  二、原设机构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设机构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文件启用新的名称、字轨和编号。

  三、原设机构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设机构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新设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五、新设机构工作职责及联系方式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工作职责:负责全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存量房交易相关税费的征收、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局指定的低风险应对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大渡口区柏华街29、31号 023-68921871 023-68838806

  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存量房交易) 023-68082738

  2.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工作职责:负责全区重点税源纳税人(不含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出口退税企业、政府平台公司、重钢集团及下属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社团民非组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本税务所管户低风险应对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南路10号春晖大楼8楼 023-68686926

  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工作职责:负责全区中风险应对;负责一般纳税人注销(迁移)税费清(结)算;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税费清(结)算;负责区局分派的其他风险管理事项。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南路10号春晖大楼6楼 023-68922086

  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新山村税务所工作职责:负责钢花路以东、上界高速路以北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全区房地产业、外来报验户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新山村街道、跃进村街道内自然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除存量房以外的契税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本税务所管户低风险应对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山村街道钢花路1056号8栋4楼(中冶城邦国际) 023-68925128

  5.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建胜税务所工作职责:负责西城大道与钢花路之间、锦霞街与上界高速路以南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全区金融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茄子溪街道、建胜镇内自然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本税务所管户低风险应对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大渡口区钢花路507号 023-68196696

  6.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八桥税务所工作职责:负责西城大道以西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本区建筑业(不含重钢建设公司)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八桥镇、跳磴镇内自然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本税务所管户低风险应对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大渡口区翠柏路101号3-3(天安数码) 023-68830759

  7.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春晖税务所工作职责:负责西城大道与钢花路之间、锦霞街以北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全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九宫庙街道、春晖路街道内自然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本税务所管户低风险应对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南路10号春晖大楼7楼 023-68906663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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