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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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本溪市税务局”)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组建的本溪市税务局,办公地址为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8号,邮政编码:117000,联系电话:024-42388000;设本溪市税务局北地办公区,办公地址为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63号,邮政编码:117000,联系电话:024-42896068。
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本溪市税务局稽查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办公地址为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63号,邮政编码:117000,联系电话:024-42896340。
本溪市税务局稽查局另设4个办公区:
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区,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63号,邮政编码:117000,联系电话:024-42896146。
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区,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63号,邮政编码:117000,联系电话:024-42896165。
原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区,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东兴街道山水人家157-22。邮政编码:117022,联系电话:024-42388100。
原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区,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东兴街道山水人家157-22。邮政编码:117022,联系电话:024-42388200。
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本溪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暂以本溪市税务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
本溪市税务局另设3个办公区:
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公区,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63号,邮政编码:117000,联系电话:024-42896111。
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办公区,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38栋10号,邮政编码:117020,联系电话:024-44585800。
原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公区,办公地址为本溪市平山区新城路48号,邮政编码:117000,联系电话:024-42388300。
二、本溪市税务局挂牌后,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本溪市税务局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本溪市税务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三、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立案检查的未结案件,由本溪市税务局稽查局承继,按照原检查范围继续办理,与原检查范围所列税种直接相关的税费一并处理。
四、本溪市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暂不包括财务印章,下同),以本溪市税务局的名称开展工作,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本溪市税务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五、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承担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施行前,暂按原规定办理。行政相对人等对本溪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六、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业务,实行“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不再区分国税地税业务,实现涉税费业务“一键咨询”。
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需要向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规定需要在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八、本溪市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九、本溪市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十、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本溪市税务局”)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组建的本溪市税务局,办公地址为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8号,邮政编码:117000,联系电话:024-42388000;设本溪市税务局北地办公区,办公地址为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63号,邮政编码:117000,联系电话:024-42896068。
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本溪市税务局稽查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办公地址为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63号,邮政编码:117000,联系电话:024-42896340。
本溪市税务局稽查局另设4个办公区:
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区,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63号,邮政编码:117000,联系电话:024-42896146。
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区,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63号,邮政编码:117000,联系电话:024-42896165。
原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区,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东兴街道山水人家157-22。邮政编码:117022,联系电话:024-42388100。
原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区,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东兴街道山水人家157-22。邮政编码:117022,联系电话:024-42388200。
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本溪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暂以本溪市税务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
本溪市税务局另设3个办公区:
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公区,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63号,邮政编码:117000,联系电话:024-42896111。
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办公区,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38栋10号,邮政编码:117020,联系电话:024-44585800。
原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公区,办公地址为本溪市平山区新城路48号,邮政编码:117000,联系电话:024-42388300。
二、本溪市税务局挂牌后,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本溪市税务局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本溪市税务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三、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本溪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立案检查的未结案件,由本溪市税务局稽查局承继,按照原检查范围继续办理,与原检查范围所列税种直接相关的税费一并处理。
四、本溪市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暂不包括财务印章,下同),以本溪市税务局的名称开展工作,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本溪市税务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五、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承担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施行前,暂按原规定办理。行政相对人等对本溪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六、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业务,实行“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不再区分国税地税业务,实现涉税费业务“一键咨询”。
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需要向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规定需要在原本溪市国家税务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八、本溪市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九、本溪市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十、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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