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
为促进我省公益事业的发展,鼓励和规范公益性捐赠活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以及我省相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现将我省2013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3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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