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暂停部分玉米深加工企业购进玉米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



各地(市)财政局,国税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区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部分玉米深加工企业购进玉米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部分玉米深加工企业购进玉米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34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