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



为切实方便广大纳税人就近办理各项涉税业务,避免“多头跑、排长队”现象,自治区国税局决定在拉萨市区范围内增设办税网点。自2013年1月1日起,按照征收管理范围,请广大纳税人分别在以下办税网点办理所有涉税事宜:

一、自治区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所辖纳税户办税地点:西藏自治区国税局三级办税服务厅二楼(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

二、拉萨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所辖纳税户办税地点:拉萨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二楼办税服务厅(地址:拉萨市江苏路34号)。

三、拉萨市国税局东城税务分局所辖纳税户办税地点: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地址:拉萨市林廓东路66号)。

四、拉萨市国税局西城税务分局所辖纳税户办税地点:西藏自治区国税局三级办税服务厅一楼西边1-10号窗口(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

五、拉萨市国税局北城税务分局所辖纳税户办税地点:西藏自治区国税局三级办税服务厅一楼东边13-22号窗口(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2年12月27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