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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发布《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目录所列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政策解读稿

                                             龙岩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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