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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2号》(粤国税办发[2018]8号),结合《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现行排除限制竞争税收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国税办发[2018]6号)的有关工作要求,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2018年6月25日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详见附件)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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