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10]10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 对应法规 ————————————————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1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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