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1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 对应法规 ————————————————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10]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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