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国税发[2010]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九月十九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国税发[2010]75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