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昌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原金昌市国家税务局、金昌市地方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金昌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金昌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发布公告的背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部署,为了做好税务机构改革过程中税收规范性文件在新机构成立后的对接,原金昌市国家税务局、金昌市地方税务局对制定的各类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定《金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金昌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文件继续执行,制定了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金昌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金昌市税务局2018年第3号公告)。
二、公告的具体内容
该公告编制的《国家税务总局金昌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明确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对目录中列明的《金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金昌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文件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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