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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调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调整退税率文库的通知》(货便函〔201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调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货便函[2011]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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