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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湖北省咸宁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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