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国税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国税局、地方税务局,有关企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好《小企业会计制度》,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财会[2004]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具体文本请查询海南省财政厅网站(mof.hainan.gov.cn)或联系当地财政局。执行中有何问题,特此通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财会[2004]15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