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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1〕75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年检时间:4月1日至6月30日。

二、参检企业:凡在2010年12月31日以前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分支机构)和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

三、相关事宜

(一)年检工作下放

自今年(2011年)起,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国税年检工作全面下放由市县国税局进行(含原先已下放的文昌、琼海、万宁、儋州、东方、三亚、洋浦国税局),不再统一集中由省局年检。各市、县局在年检中,应主动与当地商务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工商局、统计局和外汇管理部门等六个部门议定联合办公地点及有关联合办公事宜,保证联合年检依时进行。如市、县没设联合年检办公地点,市、县局也应按七部委和七厅局年检工作要求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国税年检工作。

(二)国税年检专用章刻制

国税年检专用章由省局统一刻制,并于培训结束时发放给市县局。

(三)分支机构国税年检

1.所有的分支机构都要参加年检,对有分支机构但尚未办理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及时补办注册税务登记,对不及时补办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市县的,其分支机构的国税年检,除必须携带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携带总机构的年检证明文件到所在地国税年检办公地点办理年检。

(四)检前培训

为提高市、县局参加年检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省局将于近期举办一期以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操作、年检的重点检查内容和注意事项为内容的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确保年检工作顺利地开展。

(五)年检工作总结

年检工作结束后,各地应于7月5日前向省局报送联合年检工作情况报告(上传到省局FTP://征管处/201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总结 目录)。

(六)联系人: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谢式禹 联系电话:66519169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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