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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涉税业务全省通办范围的公告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推行涉税业务全省通办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本文自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失效。】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要求,让纳税人享受到更加方便、经济、高效的纳税服务,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对现行所有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业务重新进行了梳理和测试,调整了部分涉税业务全省通办的范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税业务全省通办业务范围

  本次涉税业务全省通办范围主要涵盖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财务报告报送与信息采集、纳税咨询等涉税事项,具体明细详见附件《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涉税业务全省通办业务明细》。

  二、涉税业务全省通办办理流程

  纳税人通过全省范围内任何一家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全省通办业务,应当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及有关规定,向受理地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应纸质资料,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纳税人可以登录海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查询涉税事项办理状态,或者向省内任一国税办税服务厅查询。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涉税业务全省通办范围的公告》(海南省公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涉税业务全省通办业务明细

  2.关于《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涉税业务全省通办范围的公告》的解读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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