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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三沙市国家税务局、三沙市地方税务局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三沙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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