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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有关规定,我局对海南省屯昌县国家税务局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屯昌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1号)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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