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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为确保我县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县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屯昌县国家税务局、屯昌县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屯昌县国家税务局和屯昌县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办公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二路7号,邮政编码:571699。

  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另设昌盛南路办公区,办公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南路46号,邮政编码:571699。

  二、原屯昌县国家税务局内设科室、直属分局,屯昌县地方税务局内设科室、直属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及其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待三定方案调整确定后,以新税务机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具体改革有关事项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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