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琼税发[2018]36号),为确保我区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区新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税务所于2018年9月25日挂牌,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原行政章停止使用(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第一税务所办公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盐田路9号,邮政编码:578101。
二、第二税务所于2018年9月25日挂牌,负责本局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等工作,承继原洋浦国税局一、三分局和原洋浦地税局直属分局、干冲税务分局、新都税务分局的相关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原行政章停止使用(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第二税务所办公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大道7号,邮政编码:578101。
三、干冲税务所于2018年9月25日挂牌,负责干冲区、保税港区、石化区重点税源以外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他风险应对工作,承继原洋浦国税局一、三分局和原洋浦地税局直属分局、干冲税务分局、新都税务分局的相关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原行政章停止使用(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干冲税务所办公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大道7号,邮政编码:578101。
四、新英湾税务所于2018年9月25日挂牌,负责新英湾区、三都区、仓储区、航运枢纽基地、原油储备区重点税源以外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他风险应对工作,承继原洋浦国税局一、三分局和原洋浦地税局直属分局、干冲税务分局、新都税务分局的相关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原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新英湾税务所办公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大道7号,邮政编码:57810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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