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公告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裁量权基准》)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近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对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操作规程》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裁量权基准》)作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操作规程》及《裁量权基准》,结合我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的实际,以及基层国税机关和纳税人反馈的意见,我局对我市国税系统《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裁量权基准》做了相应的修订与细化,现将修订后的《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裁量权基准》予以发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
2.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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