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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杭州市电子税务局”服务平台启用电子印章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切实方便纳税人了解税收法规政策、办理各类涉税事项,提高税务机关服务效率和质量,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决定正式启用“杭州市电子税务局”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杭州市电子税务局已于2017年1月3日上线。杭州市辖区内纳税人均可通过杭州市电子税务局(www.hz12366.gov.cn)申请办理有关涉税文书事项。

  二、通过该平台申请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系统自动生成套印各主管国税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事项通知书,纳税人可自行查询并打印。

  除行政许可事项以外事项,系统自动生成套印业务专用章的事项通知书或备案表,纳税人可自行查询并打印。业务相对人也可以在该平台查询印证。(上述印章样式,见附件)

  三、杭州市电子税务局提供的电子印章,无论彩色打印还是黑白打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若采用法人数字证书在杭州市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相对应业务的纸质资料可免于递交。目前已经开通的业务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申请和发票代开申请。今后还将陆续推出,敬请关注。

  特此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杭州市电子税务局电子印章样式

                                           浙江省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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