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我局对截至2017年6月30日前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28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