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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出口货物报关单扩大数据项应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出口货物报关单扩大数据项应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16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出口货物报关单扩大数据项应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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