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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8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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