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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实际,调查了解2008年度以来企业取得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情况,做好境外所得税抵免政策的贯彻落实。
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向省局报告。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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