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10]6号)精神,按照省局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对现行税收规范性进行了全面审查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1年10月21日第3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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