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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失效和废止的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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