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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秦皇岛靖坤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退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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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秦皇岛靖坤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提前办理出口退税的请示》(秦国税发〔2009〕1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秦皇岛靖坤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11月申报首笔出口业务,2008年11月至2009年4月共实现销售额974万元,其中出口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99.25%,符合《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发〔2006〕137号)第一条规定,省局同意该公司自2008年11月开始办理出口货物退税。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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