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蠡县三联纺织品有限公司退税问题的批复

—————————————————————————

保定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蠡县三联纺织品有限公司申请退税的请示》(保国税发〔2009〕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蠡县三联纺织品有限公司2008年6月发生首笔出口业务,2008年6月至2008年11月实现销售额536.89万元,全部为出口销售额,符合《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发〔2006〕137号)第一条规定,省局同意蠡县三联纺织品有限公司自2008年12月开始办理出口货物退税。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