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安县金凯建材有限公司出口退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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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文安县金凯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提前退税的请示》(廊国税发〔2008〕1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文安县金凯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龙骨及配件,穿线管、电缆桥架、金属结构架等,2008年4月1日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并开始自营出口。
该公司2008年5月至2008年10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563万元,其中:出口销售收入1381万元,月平均出口销售额为230万元,出口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88.37%,符合《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发〔2006〕137号)第一条规定,省局同意文安县金凯建材有限公司自2008年11月所属期开始办理出口货物退税。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廊坊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文安县金凯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提前退税的请示》(廊国税发〔2008〕1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文安县金凯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龙骨及配件,穿线管、电缆桥架、金属结构架等,2008年4月1日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并开始自营出口。
该公司2008年5月至2008年10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563万元,其中:出口销售收入1381万元,月平均出口销售额为230万元,出口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88.37%,符合《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发〔2006〕137号)第一条规定,省局同意文安县金凯建材有限公司自2008年11月所属期开始办理出口货物退税。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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