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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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财税[2010]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财税[2010]10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财税[2010]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财税[201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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