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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答税提示——根据(财税[2019]3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本政策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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