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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9年度5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规定,因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4日,现将2019年度5月的申报纳税期限由2019年5月1日—15日调整至2019年5月1日—20日。请广大纳税人按期办理申报纳税。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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