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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和清理。现将第一批取消的《特殊纳税人登记表》等15个涉税文书报表(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式样)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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